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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遇到“假销售”?定了4套房交了钱却拿不到房!

发布时间:2018-04-14 15:11:58  |   来源:金陵晚报  |   作者:王娟  |   责任编辑:许蓉
“现在销售公司跑路,而开发商却说自己无责,这让我们购房者走投无路”。4月11日,南京的胡先生向紫金山记者反映,在镇江句容宝华镇买房遇到“假销售”,估计涉及购房者100多人。

  “现在销售公司跑路,而开发商却说自己无责,这让我们购房者走投无路”。4月11日,南京的胡先生向紫金山记者反映,在镇江句容宝华镇买房遇到“假销售”,估计涉及购房者100多人。

  业主投诉:交了钱却拿不到房

  据买房人胡先生透露,去年9月份,他通过广告宣传单得知镇江句容宝华镇招商E云尚城1号公寓楼开盘,当时吸引众多刚需和投资客前往,胡先生也跟着去了位于宝华镇的同利国际公馆看房子。当时他定了4套公寓,付了150多万首付款,按当时销售方的意思,剩余尾款可以做按揭,并告知2018年3月30号去拿房拿钥匙,拿房同时办理按揭手续。“3月24日,我的朋友收到了售楼公司的邀请函说是月底让去拿房,奇怪的是我却没有收到,于是我跟着朋友3月底一起去了宝华镇。”

  然而,3月30日胡先生去宝华镇售楼处一看,当时就傻了眼:同利公司的售楼办公点被黄土封住了大门,里面早已人去楼空!现场销售人员告知胡先生,此前的销售方——句容同利房地产有限公司“被他们强行赶跑了,他们一概不知道房子被骗子卖了,损失啥的不负责”。由于胡先生当时交的定金和钱款都是由同利方收的,招商未收到款项,导致胡先生无法拿到房。

  “他们说自己(招商国际E城)才是真正的开发商,之前的同利公司是骗子,叫我们去报案。”在胡先生强烈要求下,销售中心两个自称了解情况的工作人员,对他们当初保留的收据和交款凭证进行了登记备案。此外,胡先生立刻到当地派出所报案。去了后才发现,和他有同样遭遇的有上百名购房人,而派出所也当即对此事进行了备案。

  胡先生说,“当初买房的时候,我们中间就有人发现不对劲,有的人没有购房合同,只有发票和收据,而且这些收据的落款公章名称也不是同利公司,而是一家名叫慕特斯的酒店。当时就有人说要退全款,而工作人员一再声明慕特斯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是同利房地产公司下属单位,两家同属一个公司。”随后,胡先生出示了各种票据,“业主们的收据各式各样,有的人是镇江火炬置地发展有限公司的专用收据,有的人收据上盖的是慕特斯酒店的财务专用章”。

  “假销售”为何会在楼盘内办公?

  开发商说法被质疑

  胡先生表示,他们对同利公司是否具备销售资质产生很大疑问,其间,他们将此事反映给了句容市政府热线。采访中,胡先生给记者提供了一份句容市政府热线对此事的处理结果录音,答复为:经过新城社区与同利公馆经理核实,同利公司具有销售资格,并具有专门的销售公司。

  胡先生说,由于同利国际公馆是招商国际E城楼盘项目的一部分,众多购房人找到招商国际E城的开发商——镇江火炬置地发展有限公司讨要说法。说着,胡先生向记者提供了一张开发商(镇江火炬置地发展有限公司)张贴的公告,公告称:一切与销售相关款项,均以支付至我公司账户为准,我公司未授权任何第三方代收该等款项,其他任何非我公司销售、签约、收款的行为,均与我公司无关。

  对此,胡先生及其他购房者表示质疑:同利公司的售楼点就在招商国际E城内,卖的也是招商国际E城的楼,如今开发商却推脱责任,这实在说不通。

  采访中,记者得知购买这栋公寓的人基本都是付了数额不等的定金或者认筹金,还有些已购者在年后陆陆续续付了款项,如今大家都很焦虑,他们向记者表示:大笔的购房款没了,现在不知何去何从。一位老先生称,“自己经济并不宽裕,家中还有一位80多岁的老母亲,好不容易买了房,现在开发商推脱责任,对自己来说犹如晴天霹雳”。购房者投诉无门,事件陷入尴尬境地。

  ■回音

  句容市住建局:

  宝华镇政府已成立由公安、住建等部门组成的工作组调查此事

  那么,同利和招商究竟是什么关系?同利又是否具备销售资质?

  4月12日,记者从句容市住建局房产市场监管科了解到,2016年,同利和招商签订了购买意向合同,同利付了一定的款项给招商,买断了1号公寓楼的部分楼层的房屋,约定后期的销售等,由于火炬置地发展有限公司想通过转售方式给同利,但最终相关事项意见未能达成一致,最终产生纠纷。关于销售资质方面,住建局房产市场监管科相关负责人表示,虽然同利公司营业执照具有房地产经纪资质,但从其销售行为上来看,同利并不具备销售资格。

  据了解,由于涉案金额较大,目前,宝华镇政府已成立由公安、住建等部门组成的工作组调查此事。关于解决方案,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已经封存了招商国际E城1号公寓楼的买卖。此外,由于2号楼也同样存在整治问题,因此一并关闭网签。目前,镇江火炬置地发展公司正在进行登记处理工作,对哪些人员买了房、哪些人员交了钱、交了多少钱等事项妥善登记,便于公安部门核实,目前调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对此,购房人该怎么办?江苏李安祥律师事务所万樾莉律师表示,事件定性目前还不确定,是合同纠纷还是诈骗,业主们可以等待警方的认定结果,如果公安机关立案,就要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万律师提醒广大市民,买房时应当了解开发商和销售方背景资质,注意是否资格健全,比如是否具备预售许可证等。此外,要增强证据意识,在立约及履约过程中注意行使自己的权利,相关的凭据、合同、提单等都可能在发生纠纷时成为对己方有利的证据,注意随时收集和妥善保存。同时,还应当注意增强自己的辨真伪能力和风险意识,不可马虎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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