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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国土局新挂牌9幅地块 江北地块将建大型商业中心

发布时间:2018-02-11 11:04:55  |   来源:中国江苏网  |   作者:邹伟  |   责任编辑:顾志鸿
其中,G07建邺区河西南部23—1地块,东至江山大街,南至国有土地,西至道路,北至中和路,出让面积约1.6万平方米,性质为商办混合用地,容积率3.0,底价1.5亿元。其中,G07建邺区河西南部23

  昨天,市国土局新挂牌9幅地块,将于3月23日进行网上拍卖。9幅地块中,有4幅商住用地、5幅商业用地,分别来自玄武、建邺、栖霞、江宁、浦口和六合区。

  其中,G07建邺区河西南部23—1地块,东至江山大街,南至国有土地,西至道路,北至中和路,出让面积约1.6万平方米,性质为商办混合用地,容积率3.0,底价1.5亿元。

  该地块要求,竞买人或其控股股东须为世界500强或自2012年以来连续5年为中国500强企业;不接受联合竞买;须作为企业全国总部大厦自持使用,土地使用权不得分割转让、不得分割抵押,所建房产不得销售、不得转让。

  G11浦口区江浦街道龙华路南侧、康华路东侧地块,东至宁合高速,南至康华路,西至龙华路,北至现状,出让面积约4.4万平方米,性质为商办混合用地、商住混合用地,综合容积率5.07,底价9.5亿元,最高限价13.8亿元。

  该地块要求,竞买人或其控股企业须具备开发经营建筑面积不小于9万平方米的单一大型商业综合体3年以上经验。A地块内须配建建筑面积不小于4万平方米的酒店,建筑设计要求和建造标准不低于五星级标准,建成后须由竞得人自持不少于10年,自持期间不得销售、不得转让,满10年后不得分割销售、不得分割转让。同时,A地块内须配建建筑面积不小于9万平方米的大型商业中心,自交地后6个月内须开工建设,24个月内建成并开业运营,建成后竞得人须自持经营不少于10年,自营期间不得销售、不得转让,满10年后不得分割销售、不得分割转让。

  南京林业大学城市与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孟祥远认为,此次挂地以商办地为主,宅地主要分布在六合偏远地区。多种土地类型多区域同时供应,一方面可以增加土地供应,另一方面也有助于降低市场热度、维持土地市场平稳态势的局面、稳定今年土地市场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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