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北京市住建委对8家企业施工质量违法违规行为处理情况进行了通报。其中,北京建工博海建设有限公司因施工现场采用的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不符合要求,被北京市住建委罚款8209.9元。
2017年9月11日,执法人员对北京建工博海建设有限公司施工的研发实验中心用房等5项(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综合实验基地(一期)工程)及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综合实验基地(一期)工程生产车间改造项目进行了检查。施工现场存在如下问题:研发实验中心用房二次结构砌筑采用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施工单位不能提供现场使用的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的进场复试报告,与《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的要求不符。依据《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二条及《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给予北京建工博海建设有限公司责令改正,处8209.9元罚款,并对直接责任人处513.12元罚款。
针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北京市住建委在进行行政处罚的同时,依据本市企业资质和人员资格动态监管的规定,对相应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了记分处理。目前上述施工质量违规行为均已整改完毕,且经复检达到相关技术规范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