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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安辰嘉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违规使用工作人员被处3万元罚款

发布时间:2017-11-28 11:09:32  |   来源:千龙网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顾志鸿
11月23日,北京市住建委发布京建法罚( 市 )字 [2017]第140167号处罚决定书,北京安辰嘉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使用未通过培训考核的一线作业人员,被处3万元罚款。11月23日,北京市住建委发布京建

  11月23日,北京市住建委发布京建法罚( 市 )字 [2017]第140167号处罚决定书,北京安辰嘉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使用未通过培训考核的一线作业人员,被处3万元罚款。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于2017年9月26日对商务综合楼(房山区拱辰街道办事处05-13-01地块商业金融用地项目)工程检查时发现,该工程主体结构劳务分包单位为北京安辰嘉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安辰嘉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一线作业人员架子工高进、左春林和范建国未通过培训考核获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因此检查组对北京安辰嘉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涉嫌使用未通过培训考核的一线作业人员的行为展开调查。

  经立案调查,2017年9月27日对北京安辰嘉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任现彪进行询问以及调取有关资料,查明北京安辰嘉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商务综合楼(房山区拱辰街道办事处05-13-01地块商业金融用地项目)工程中使用架子工高进、左春林和范建国,对他们进行了入场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并签订了劳动合同,而架子工高进、左春林和范建国并未获得脚手架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北京安辰嘉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上行为违反了《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属于施工单位使用未通过培训考核的一线作业人员的行为。北京安辰嘉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对以上事实予以确认,无陈述、申辩意见,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听证要求,该项目主管人员是任现彪,无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本案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本案无从轻从重情节。依据《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第八十一条第(四)项,北京市住建委对北京安辰嘉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处3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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