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北京市住建委发布京建法罚简( 市 )字 [2017]第140519号处罚决定书,北京金正恒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申请人提供虚假注册材料,被北京市住建委警告。
处罚决定书显示,2017年7月7日,北京金正恒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为一级建造师强海亮注册时,北京金正恒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申请人强海亮提供虚假注册材料。
以上行为违反了《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北京市住建委对北京金正恒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给予警告,责令该单位于2017年11月30日前改正。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规定:聘用单位为申请人提供虚假注册材料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