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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贫困县用地节余指标可省内流转

发布时间:2017-05-02 11:42:52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DH001
原标题:贫困县用地节余指标可省内流转新华社电(记者王立彬)为进一步加大增减挂钩政策支持脱贫攻坚力度,今后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可以将增减

原标题:贫困县用地节余指标可省内流转

新华社电(记者 王立彬) 为进一步加大增减挂钩政策支持脱贫攻坚力度,今后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可以将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在省域范围内流转使用。

近日,国土资源部印发《关于进一步运用增减挂钩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明确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可以将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在省域范围内流转使用。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使用由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片区外国定贫困县扩展到省定贫困县,这将进一步释放政策红利,使脱贫攻坚向纵深推进。

通知说,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可以将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在省域范围内流转使用。各地要加强对增减挂钩项目和节余指标流转的监管,规范节余指标流转交易,同时综合考虑区域发展实际,搭建平台,牵线搭桥,为贫困地区节余指标流转创造条件;在编制下达土地利用计划时,应实行增量和存量用地统筹联动,适当减少节余指标流入地区新增建设用地安排,经营性用地尽量要求使用增减挂钩指标,以提高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收益,进一步加大对脱贫攻坚工作的支持力度;各省(区、市)在执行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省域范围内流转政策时,应充分考虑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易地扶贫搬迁任务等因素,做好增减挂钩专项规划与《全国“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方案等的衔接。

国土资源部强调,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将把各地开展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省域范围流转使用工作情况作为督察工作重要内容,加强对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动态跟踪复垦还耕、地籍调查变更、信息备案及上图入库等情况,督促各地用好用足政策,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确保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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