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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不动产或将纳入税务抵扣范围 减税规模逾8000亿

发布时间:2015-01-22 11:29:58  |   来源:中国经济网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叶露
2015年国家有望将房屋不动产纳入税务抵扣范围,“如果把不动产纳入进项抵扣,可以采取一些过渡性措施来缓解对财政过大的冲击,比如可以分五年进行税收抵扣。”

  记者日前从权威渠道获悉,2015年国家有望将房屋不动产纳入税务抵扣范围,此项改革或伴随房地产、建筑业“营改增”同步进行。据财税专家估算,改革带来的减税规模或超过8000亿元,减税利好将进一步刺激投资。

  据知情人士称,今年推进的不动产抵扣改革不涉及已经完成的交易,主要是将新购入不动产和租入不动产的租金纳入进项抵扣。

  自2009年起,全国实施从生产型增值税向消费型增值税转型的改革,但目前只允许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抵扣,不动产不能抵扣。如果今年允许工业、商业企业购买的房地产进行税务抵扣,则意味着消费型增值税改革彻底完成。

  多位专家表示,2015年建筑业、房地产业营业税改增值税时,将涉及其开出的增值税发票能否进行抵扣的问题。因此不动产税务抵扣应该是与房地产业、建筑业“营改增”同步进行、一并出台的。

  “不是所有的不动产都可以抵扣,住宅是卖给老百姓的,属于最终消费,没有抵扣的需求。能够抵扣的就是企业购买来当厂房、写字楼的不动产。”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张斌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经过测算,减税规模在8000亿元左右。这是一个粗略的估算,是根据2012年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年鉴大体测算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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