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首页 > 房产 > 房产政策 > 正文

西藏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60万元提高到70万元

发布时间:2015-11-30 13:20:13  |   来源:新华网  |   作者:魏圣曜  |   责任编辑:黄金平
西藏自治区住房公积金职工偿还能力可贷款额度是以月工资收入(夫妻双方共同借款人可合并计算)的60%为基数,计算出一年可贷款额度后,再乘以贷款期限。

  近日从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12月1日起,西藏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现行的60万元提高到70万元,最长贷款年限由现行的17年延长至20年。

  据西藏自治区住建厅住房公积金监管处介绍,在最高贷款额度内,具体贷款额度根据干部职工月偿还能力、最长贷款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说来,西藏自治区住房公积金职工偿还能力可贷款额度是以月工资收入(夫妻双方共同借款人可合并计算)的60%为基数,计算出一年可贷款额度后,再乘以贷款期限。

  贷款年限方面,住房公积金最长贷款年限由现行的17年延长至20年,借款人申请的贷款年限与申请贷款时的实际年龄之和不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西藏还将积极推进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支持缴存职工异地购房需求,同时大力简化办理手续,可不需单位出具职工收入证明,按职工月缴存额推算其月收入;对新参加工作(或新调入)职工,符合条件的可在正常建档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次月起申请贷款。

热点资讯
精彩推荐
出行指南针
每日能量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