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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可成为公租房房源
《通知》中还特别提到,市、县可将符合条件的商品住房作为棚改安置房和公共租赁住房房源
针对部分地区出现的“产品过剩”和“不对路”的问题,两部委的《通知》中指出,对在建商品住房项目,在不改变用地性质和容积率等必要规划条件的前提下,允许对不适应市场需求的住房户型作出调整,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房地产供应明显偏多或在建房地产用地规模过大的市、县,可以通过调整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引导未开发房地产用地转型利用。
昨日住建部和国土部联合签发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强住房及用地供应分类管理,合理优化住房及用地供应规模、结构,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未来符合条件的商品房可以作为公租房房源。
交通银行金融研究中心评论称此次政策为国土部主导,并与住建部会签发布,因此主要涉及土地供给方面的政策调整,有松有紧、“有供有限”是政策一大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