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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开展房屋建筑工程混凝土质量抽查

发布时间:2022-05-26 17:28:38  |   来源:中国江苏网  |   作者:孟丽  |   责任编辑:DH010
各县(市)、区住建部门组织开展全面监督抽查,市住建局将对各县(市)、区开展情况进行督查。今后,将把建筑工程混凝土质量问题作为常态化专项抽查工作进行落实。

  记者昨日从徐州市住建局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徐州市房屋建筑工程混凝土质量及预拌混凝土企业生产监管,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即日起,徐州市开展房屋建筑工程混凝土质量抽查工作,今后还将把这一专项抽查作为常态化工作进行落实。

  据介绍,此次抽查对象为全市范围内在建的房屋建筑工程,以及为该工程供应预拌混凝土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抽查内容为建设、施工、监理、预拌混凝土生产等单位及其从业人员执行混凝土质量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是否存在违规使用海砂情况、工程实体混凝土质量情况、预拌混凝土企业生产过程控制、试验管理情况等。

  据住建局相关科室负责人介绍,此项工作主要从四个方面进行,一是建筑工程混凝土质量常态化专项抽查:开展常态化的专项抽查工作,市住建局每年至少组织1次,各县(市)、区主管部门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本地混凝土工程质量专项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责任企业及时整改到位;

  二是建筑工程混凝土质量日常监督检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做好常态化的房屋建筑工程混凝土质量监督工作,监督预拌混凝土、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单位(含预拌混凝土生产专业分包单位)行为规范性及违法违规情况,每季度将查处涉及房屋建筑工程混凝土质量(含违规使用海砂)的违法违规行为情况上报属地主管部门汇总。

  三是建筑工程混凝土质量执法检查: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住建监察等单位在执法检查、工程质量安全市场联合检查中应加强混凝土质量检查,检查内容与专项检查内容相结合。

  四是预拌混凝土企业生产试验质量检查: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不定期对属地预拌混凝土企业内部质量控制开展抽查,对其使用的原材料及混凝土委托检测机构进行抽测。每年对企业试验室能力符合性进行核验,核查企业的主要人员、机械设备、试验配备、试验环境、绿色生产等方面是否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及相关规定,同时抽查试验室质量管理工作是否按规范开展。

  据了解,本年度市级专项抽查工作分为自查自纠阶段(2022年5月25日至5月31日)、监督抽查阶段(2022年6月1日至6月15日)、督导检查阶段(2022年6月15日至6月30日)。建设、施工、监理和预拌混凝土分包单位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细化整改措施、落实主体责任,及时整改到位,形成自查自纠工作总结报告,存档备查。

  各县(市)、区住建部门组织开展全面监督抽查,市住建局将对各县(市)、区开展情况进行督查。今后,将把建筑工程混凝土质量问题作为常态化专项抽查工作进行落实。(孟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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