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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海门出台方案精准落实江苏省委“三项机制”

发布时间:2018-11-07 15:15:22  |   来源:人民网  |   作者:卢兆欣  |   责任编辑:许蓉
《〈海门市贯彻落实省委“三项机制”实施办法(试行)〉贯彻施行任务分解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近日印发,从建立完善与“三项机制”衔接配套的领导班子和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推进落

  《〈海门市贯彻落实省委“三项机制”实施办法(试行)〉贯彻施行任务分解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近日印发,从建立完善与“三项机制”衔接配套的领导班子和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推进落实鼓励激励机制、推进落实容错纠错机制、推进落实能上能下机制、深化“三项”机制建设等五个方面详细制定了任务分解方案,确保贯彻执行好《海门市贯彻落实省委“三项机制”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产生良好制度效应。昨日,记者就此进行了专题了解。

  据了解,省委出台的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亮出褒奖优秀干部的实道道,划出治理庸懒后进干部的硬杠杠,更表明对干事担当者宽容包容的鲜明导向。《实施办法》的出台,一方面是主动贯彻中央和省委、南通市委部署要求,另一方面则是积极适应全市干部队伍建设和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

  《实施办法》着眼大局大势,立足海门实际,重在打造激励和引导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一项综合性保障机制。围绕“鼓励激励”,明确了包括选树先进、提拔重用、考核奖励、培养培优、关心爱护等方式;围绕“容错纠错”,明确了认定“可容”的“六看”;围绕“能上能下”,明确6个类别、28种干部“下”的具体情形,为党政干部为官用权、谋事干事提供制度支撑。

  此次出台的《方案》则明确了每个单位的责任,精准抓落实。《方案》明确,我市要建立完善与“三项机制”衔接配套的领导班子和干部考核评价体系。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改进完善区镇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和市级机关部门绩效考核办法,定期做好对各单位实绩考评和评比结果通报,牵头单位为市考核办。进一步优化领导班子年度考察和多维度综合研判机制,深入推进公务员平时考核制度,定期收集和分析巡视、巡察、审计、信访举报等情况,并运用好相关结果,为及时、全面、真实掌握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个人现实表现,精准甄别和认定干部行为所属情形和性质,落实好“三项机制”提供有力依据,牵头单位为市委组织部。

  同时,《方案》指出,深化“三项”机制建设。定期不定期研究总结面上推进落实“三项机制”的成效、经验和问题,持续改进完善《实施办法》。深入做好宣传引导和督促指导,加强典型案例引领,推动各基层单位结合实际建立落实“三项机制”,大力营造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浓厚氛围,牵头单位为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

  此外,推进落实鼓励激励机制、容错纠错机制、能上能下机制等三方面,细化为18项任务,明确每项工作的牵头单位、协同单位。如根据分类综合考核结果,每年按照35%左右的比例命名一批年度综合考核优秀区镇(部门),牵头单位为市委办、市政府办;每年确定10个左右好班子、10名左右优秀区镇(部门)党政正职和20名左右优秀区镇(部门)党政副职,牵头单位为市委组织部;对符合相关情形的干部或单位及时启动容错程序。对区镇、部门承办的问责中符合容错情形的,做好审核备案,牵头单位为市纪委监委等,力求落实“三项机制”务实精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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