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首页 > 美丽海门 > 正文

南通海门城乡居民低保标准上调 提升至640元

发布时间:2018-08-28 14:52:21  |   来源:人民网  |   作者:陈杰  |   责任编辑:许蓉
日前,市民政局、财政局印发了《关于调整2018年度部分困难群众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决定从2018年7月1日起,我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6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640元。同时相应提

  日前,市民政局、财政局印发了《关于调整2018年度部分困难群众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决定从2018年7月1日起,我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6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640元。同时相应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标准,城乡低保家庭外无固定收入的一、二级智力、肢体、精神、视力的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640元,低保家庭内一、二级智力、肢体、精神、视力的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224元,低保家庭内非一、二级智力、肢体、精神、视力的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60元,家庭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2倍以内一户多残、依老养残特殊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384元。

  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强民生兜底保障工作,提升城乡困难群众幸福指数。持续开展低保专项整治工作,集中治理“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等问题。通过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发现“车子、房子、票子”等不符合低保政策规定的,认真进行清退。对符合低保条件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全部纳入低保范围。进一步做好低保对象和建档立卡对象的衔接,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低收入对象及时纳入低保范围,切实保障了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非遗江苏
人文江苏
出行指南针
智慧江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