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十项规定,日前,海门港新区纪工委配合市纪委第一执纪监督室,对海门港新区所属单位进行专项检查。
动员部署。市纪委第一执纪监督室与新区纪工委先期开了一个碰头会,进一步深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十项规定的精神,明确工作任务,重点对各单位“三公经费”支出进行专项督查。
监督检查。新区纪工委通过调取各单位今年以来发生的财务支出账册资料,由纪委及财务专业人员对账册资料进行仔细检查,查找问题。检查工作坚决做到“不敷衍了事,不走过场”。
整改落实。整改所发现问题是本次专项检查的重要任务之一,不放过任何一个小问题,坚决督促有关单位整改,对存在的重大问题,新区纪工委严肃追究相关人的纪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