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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开展新一轮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

发布时间:2018-05-15 16:00:21  |   来源:人民网  |   作者:陆漩波  |   责任编辑:顾志鸿
去年,市委、市政府启动了城乡环境整治攻坚战,全市各区镇全面推动,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从今年督查情况看,反弹现象比较明显。对此,我市开展新一轮城乡环境秩序综合整治专项行动,解

  去年,市委、市政府启动了城乡环境整治攻坚战,全市各区镇全面推动,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从今年督查情况看,反弹现象比较明显。对此,我市开展新一轮城乡环境秩序综合整治专项行动,解决市容环境、公共秩序等方面的突出问题,营造整洁、有序、文明、宜居的城市环境。

  “九乱”现象问题突出

  经过前期排查,市文明委梳理出环境秩序方面的9个问题,这“九乱”分别是乱摆、乱占、乱停、乱行、乱设、乱建、乱画、乱排、乱倒。

  据了解,乱摆,主要是各类流动摊点以及未经许可或未按许可内容设置的早(夜)市、展(促)销点、露天烧烤等占道经营、店外经营行为。乱占,指的是各种形式的占道修(洗)车、占用损坏绿化带、租用农地开展废品经营、石材生产加工等行为,以及违规设置的栏杆、石桩、地面障碍物等。乱停,指的是机动车、非机动车占道停放、无序停放等行为。乱行,指的是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不按规定路线、交通信号灯通行等违规行为。乱设,指的是各类违规设置或残缺破损的户外广告、门店牌匾、霓虹灯、电子显示屏、灯箱、条幅等。乱建,指的是破坏市容环境、占压城市公用设施和公共场所空间等私搭乱建、违章违法施工建设等。乱画,指的是各种乱刻乱画、乱涂乱写、乱贴乱挂等影响市容环境的行为。乱排,指的是乱排生产生活污水行为。乱倒,指的是城乡接合部和农村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乱倾倒、偷倒现象。

  本次综合整治专项行动重点区域为城郊接合部、老旧小区、城中村、城市无物业管理社区、城市主(次)干道两侧和背街小巷等,对“九乱”现象进行集中整治清理。

  整治标准明确清晰

  发现问题,更要解决问题。对于“九乱”现象的整治达到怎样的标准,我市也作出了明确的要求。

  无乱摆现象,要求该取缔的坚决取缔,该规范的高标准规范,引导形成一批环境整洁、食品卫生、服务文明的规范化临时便民市场,在重点整治范围内不得出现流动摊点、违规设置的早(夜)市、展(促)销点、露天烧烤点等占道经营、店外经营。无乱占现象,要求沿街修(洗)车、生产加工全部入店(院、厂),同时无破坏公共绿化带,无违规设置的栏杆、石桩、地面障碍物等。无乱停现象,要求科学规划建设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场点位,做到停车标志、标线清晰,车辆停放整齐有序,朝向一致。无乱行现象,要求保持各类交通标志、标线齐全醒目,车辆行人各行其道,机动车文明礼让等。无乱设现象,要求统一店招店牌、店面遮雨棚的制作标准和规格,户外广告、门店牌匾、霓虹灯、电子显示屏等要依法审批、规范设置。无乱建现象,要求依法拆除私搭乱建的建筑物,加强各类施工现场管理。无乱画现象,要求对建筑物、公共设施、路面、树木、沿街门店橱窗等被乱涂乱画的地方进行全面清理,恢复原貌。整治乱排现象,要求确保河道无黑臭水体、水面无漂浮物,河道两侧无杂草丛生和乱堆放现象。整治乱倒现象,要求建立全市城乡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加强日常巡查、监控和处置力度。

  督查管理力度加大

  据了解,本次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分别由城管局、公安局、市“263”办、属地政府等牵头,市监局、住建局、交通集团公司、交通运输局、环保局、水利局、农环办等配合,共同对突出问题进行整治。目前,相关重点单位已经加强排查,形成专项整治方案。

  在城乡环境秩序综合整治工作中,所有涉及整治内容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一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同时,我市也将建立城乡环境秩序综合整治工作通报制度,整治成效将纳入年底综合考评考核。

  到6月份,我市将开展专项督查,形成问题整改清单,对措施不实、推进不力、成效不好的单位由市委大督查办进行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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