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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的出台,为进一步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迎来了很好的契机。目前,《海洋环境保护法》的修改也已列入国家海洋局《2015年全国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
从源头控制陆源污染入海是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的关键。在修订《海洋环境保护法》时,针对陆源污染的情况,应该建立海洋环境污染防治与内陆水体环境污染防治衔接或者相统筹的制度,建立陆源污染防治与海洋环境污染防治衔接或者相统筹的制度,从源头预防和治理海洋环境污染。
用法治力量守护海洋,既需要有法可依,还需要执法必严,重拳出击。近年来,国家和地方各级海洋管理部门在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海洋综合管理水平方面进行了很多有益的实践和探索。在拥有丰富海洋渔业资源的福建,就采用横向联合执法、系统联合执法、海峡两岸协同执法等综合执法的形式,有力打击了非法捕捞、非法采捕红珊瑚、涉渔“三无”船舶等各类海洋违法行为,守护海洋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为提高执法能力,中国海监东海总队还借助高科技手段,利用卫星、飞机、监控视频对海域使用进行动态监管,降低了执法监管的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
要守护好蓝色海洋,在增强法治力量的同时,还需要加快污染治理、环境修复、产业调整等,打好多措并举的“组合拳”。对于我们每一个人来讲,保护海洋环境更应从自身做起,树立起爱护海洋的理念,积极采用环保的生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