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首页 > 环保 > 政策动态 > 正文

首部地方治霾法规实施 禁烧秸秆升为四川规章

发布时间:2015-05-02 14:03:01  |   来源:人民网  |   作者:贺劭清  |   责任编辑:张云荣
 这部法规首次从立法层面上对“灰霾污染”进行了界定,并对灰霾污染管理体制、施工道路扬尘、车辆船舶排气、露天焚烧烟尘等方面的污染防治以及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等进行了规范。

  中国首部专门针对灰霾污染防治的政府规章《四川省灰霾污染防治办法》5月1日正式实施。

  近年来,四川受产业机构现状和地形地貌因素的影响,灰霾污染天日益增多。2014年四川省立法计划征求公众意见时,《四川省灰霾污染防治办法》公众点击量排名第一。

  “这部法规的出台,是所有四川民众的共同努力。”成都市民赵凯回忆说,去年底政府向社会征求立法项目意见时他与亲友都将票投给了灰霾防治、医疗纠纷预防等与老百姓息息相关的立法项目。“通过限行缓解大气污染是治标不治本,我希望灰霾防治的法规实施后,政府能从源头上治理大气污染。”

  该办法共四十八条,首次从立法层面上对“灰霾污染”进行了界定,并对灰霾污染管理体制、工业废气粉尘、施工道路扬尘、车辆船舶排气、露天焚烧烟尘等方面的污染防治以及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等进行了规范。

  “办法针对秸秆焚烧、扬尘等四川治霾重难点,均明确了相关条款予以"约束"。”四川省环保厅副厅长杨雪鸿曾表示,该办法明确规定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可处200元人民币以下罚款,目前只有四川把秸秆禁烧上升到政府规章的高度。

  该办法还明确了治霾责任主体,提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实行环境空气质量目标责任制,并将环境空气中灰霾控制作为主要指标纳入目标绩效管理。如果未完成环境空气质量目标任务的,按照规定将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予以通报批评。

  据统计,2014年四川省城市空气质量较2013年有所好转,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10污染状况分别下降27%,12%,5.7%。

热点资讯
精彩推荐
出行指南针
每日能量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