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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对废油墨依法申报未纳入危废管理 江苏凤凰数码印务有限公司被罚10万元

发布时间:2023-11-23 14:52:48  |   来源:南京市生态环境局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DH020
据南京市生态环境局11月23日发布的《2023年11月22日行政处罚公开(鼓楼区)》显示,江苏凤凰数码印务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中产生的废油墨属于危险废物,类别HW12,未对废油墨依法申报

未对废油墨依法申报未纳入危废管理 江苏凤凰数码印务有限公司被罚10万元

  据南京市生态环境局11月23日发布的《2023年11月22日行政处罚公开(鼓楼区)》显示,江苏凤凰数码印务有限公司从事印刷作业,有废油墨瓶和废油墨桶产生并存放于作业室内。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该单位生产经营中产生的废油墨属于危险废物,类别HW12,江苏凤凰数码印务有限公司未对废油墨依法申报,未纳入危废管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有关信息,并通过国家危险废物信息管理系统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有关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二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或者关闭:(二)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或者申报危险废物有关资料的;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第六项、第七项、第八项、第九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行为之一,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关规定。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决定对江苏凤凰数码印务有限公司处罚如下:1、责令改正;2、处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元整)。

未对废油墨依法申报未纳入危废管理 江苏凤凰数码印务有限公司被罚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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