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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环保相关法律规定 吕梁市4家矿业企业被处罚

发布时间:2022-06-17 14:23:53  |   来源:中国财经  |   作者:王嘉浩  |   责任编辑:DH010
山西柳林大庄焦煤有限责任公司因煤矸石场部分煤矸石未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煤矸石堆放高度超过环评要求的2米;煤矸石场未建全环评要求的截排水系统。

  中国网财经6月16日讯(记者 王嘉浩)据信用中国(山西)公开消息,吕梁市4家矿业企业因违反环境保护相关法律规定,被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柳林分局行政处罚。

  山西柳林兴无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因存在矸石处置不规范,排洪设施不完善,贮存工业固体废物未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等情形。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柳林分局依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二条第十项,对其行政处罚41万元。

  柳林县森泽煤铝有限责任公司因存在公司北侧约8万吨铝矿石露天堆放,未苫盖;厂区北侧矿石堆场露天装卸,未采取喷淋等降尘措施等情形。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柳林分局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项、第三项,对其行政处罚13.5万元。

  山西柳林大庄焦煤有限责任公司因煤矸石场部分煤矸石未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煤矸石堆放高度超过环评要求的2米;煤矸石场未建全环评要求的截排水系统。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柳林分局依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二条第十项,对其行政处罚39万元。

  柳林县曹业洗煤有限公司因矸石场未按环评要求建设消力池、栏杆坝,排洪设施不完善,贮存工业固体废物部分未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柳林分局依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二条第十项,对其行政处罚3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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