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5月26日讯 据信用中国(贵州)消息,贵州水城阿戛乡阿戛煤业有限公司(下称阿戛煤业)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规定,被六盘水市生态环境局水城分局处以21万元的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执法人员在阿戛煤业矸石山外侧,发现该矸石山涵洞外侧有一股不明水流从地面流至通仲河,水流颜色呈灰黑色。执法人员与贵州环标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共同对该水流进行取样发现,阿戛煤业污水处理站混凝反应池底部外侧沉积有煤泥水,煤泥水向靠近矸石山一侧的墙角漏洞渗漏进入矸石山涵洞,再经由涵洞排入通仲河。
执法人员对上述水流水样监测发现,采样水流COD浓度为98mg/L,悬浮物浓度为276mg/L,铁浓度为5.65mg/L,锰浓度为0.09mg/L。COD、悬浮物浓度分别超过《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对应标准50mg/L、50mg/L、的0.96倍、4.52倍。铁浓度超过《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GB52/864-2013)中表2一级标准10mg/L的4.65倍。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规定,六盘水市生态环境局水城分局依法对其作出罚款21万元的行政处罚。
天眼查显示,贵州水城阿戛乡阿戛煤业有限公司由贵州华瑞鼎兴能源有限公司(下称华瑞鼎兴能源)全资控股,成立于2020年底,经营范围包括煤炭的开采及销售(筹建)、煤炭洗选加工、煤层气抽采及相关综合利用、瓦斯发电及电力销售。
华瑞鼎兴能源旗下控股了多家煤业公司,大都有环保违法的处罚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