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扬州市督察发现,首轮省级环保督察指出的扬州市长江朴席重要湿地内突出问题至今未整改到位,饮用水水源地监管存在明显漏洞,违法建设、非法占用等问题依然存在,沿江地区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仍不到位。
基本情况
长江扬州段主岸线全长约76公里,沿线有三江营、瓜洲、滨江三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分布着长江朴席重要湿地等9个生态空间管控区域。《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要求,严格环境风险源头防控,限期治理沿江重点企业环境风险隐患;推动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保障水质安全。2018年以来,扬州市加大沿江地区生态环境整治和修复力度,推进解决了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但环境风险隐患治理任务依然繁重。
主要问题
重视不够,督察交办问题整改一拖再拖
2017年首轮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指出,长江朴席重要湿地二级管控区内有扬州市润仪油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仪公司)、扬州市锦程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程公司)两家危化品仓储企业,不符合生态红线保护要求。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在推进问题整改上等待观望、动作迟缓,寄希望于调整生态保护红线范围来解决问题,导致督察交办问题整改一拖再拖,直至2021年7月才最终确定对两家企业采取关停措施。
督察发现,锦程公司港口经营许可证已于2021年9月30日到期,但目前仍在对外经营,企业非法占用73637平方米国有土地;二期储罐项目、提纯精馏分离塔项目未批先建。润仪公司成品油储油罐和油品装卸码头至今未取得环保审批手续。
两家企业临江而建,环境风险隐患突出。锦程公司长江码头无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围油栏设置不到位,事故应急池容积不足,未采取防渗措施。润仪公司长江码头初期雨水及冲洗水收集不到位,未配套污水处理设施,事故应急池收集、导流措施不足。
2021年11月,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建设局对两家企业下达了停产通知,但监督执行不力。督察组现场检查发现相关企业仍在对外经营。
长江朴席重要湿地内润仪公司、锦程公司未按要求停产
疏于监管,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存在明显漏洞
长江瓜洲饮用水水源地位于扬州市邗江区,取水规模30万吨/日,服务人口55万人。2016年1月通过饮用水水源地达标建设验收。
督察发现,属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疏于监管,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要求未得到严格落实。长江堤防加固工程建设单位为图施工便利,人为破坏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界标和隔离网,车辆、人员自由进出;在一级保护区内设置临时宿舍用房,将工程基坑水直接排入长江江滩。二级保护区内的瓜洲途居露营地住宿、餐饮项目仍在对外经营。
瓜洲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界标和隔离拦网遭到人为破坏
《扬州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年)》将饮用水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划定为禁止养殖区,但长江瓜洲饮用水水源地取水口上游二级保护区内仍有成片的水产养殖池塘,占地面积超过200亩。
瓜洲水源地取水口上游二级保护区内存在面积超过200亩的连片养殖池塘
防治不力,江滩灰渣场环境风险隐患突出
江苏国信扬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在厂区西南侧长江滩地上设置大型露天灰渣场,占地面积达到240亩,距离江面仅50米,场内堆放灰渣超过40万吨。
长江滩地上国信扬州发电公司露天灰渣场未按要求采取防渗措施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贮存场应配套防渗、渗滤液收集和导排、雨污分流等系统单元;易产生扬尘的贮存场应采取有效抑尘措施防止扬尘污染。
督察发现,江苏国信扬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不重视灰渣场环境管理工作,标准规定的污染控制措施均未落实到位。企业将大量强碱性冲灰水排入无防渗措施的灰渣场,形成数个大小不一的积水坑塘,影响土壤及地下水质量,威胁长江水质安全。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流于形式,除少部分灰渣贮存区域采取了表面覆盖措施外,其余均处于裸露状态;灰渣运输车辆频繁进出,道路扬尘污染严重。
排入灰渣场内的冲灰水现场测试呈强碱性
原因分析
扬州市一些地方和部门对于沿江地区存在的环境安全风险隐患认识不到位,推动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不力,排查整治不全面、不深入,属地监管责任未能有效落实。
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