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所发布北京卫生监督行政处罚公示(2017年12月)显示,依据《北京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三)项,北京燕京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被警告并罚款5000元。
北京燕京都物业第一分公司违反生活饮用水卫生条例被罚5000元
近日,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所发布北京卫生监督行政处罚公示(2017年12月)显示,依据《北京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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