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市朝阳区环保局网站消息,近日,北京市朝阳区环保局开出朝环保罚字[2017]78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北京秋熙堂商贸有限公司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被罚款1万元。
据朝环保罚字[2017]78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17年9月18日,北京市朝阳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对北京秋熙堂商贸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后经调查核实,发现北京秋熙堂商贸有限公司在烹制食品过程中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勘验)笔录、调查询问笔录、照片等证据为凭。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北京市朝阳区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北京秋熙堂商贸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30日前改正,处一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