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首页 > 环保 > 污染曝光 > 正文

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超标 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被罚款5000元

发布时间:2017-12-01 15:15:01  |   来源:千龙网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高健
近日,北京市通州区环保局发布2017年10月11日-2017年10月17日行政处罚公示,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被罚款5000元。

  近日,北京市通州区环保局发布2017年10月11日-2017年10月17日行政处罚公示,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被罚款5000元。

  通环车罚字[2017]第05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超标,通州区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对使用排放不合格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或者在用重型柴油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未按照规定加装、更换污染控制装置的行为进行处罚,对其处以5000元罚款。

热点资讯
精彩推荐
出行指南针
每日能量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