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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记者在市环保局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联合发布《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扬尘排污收费标准的通知》,自3月1日起本市将对行政领域范围内的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征收扬尘排污费,其中居民个人建房和住房装修工地免收费。
本市施工扬尘排污费的收费范围确定为: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包括房屋建筑工地(含工业厂房)、装修工地、市政基础设施工地、拆除工地、绿化工地、水务工地、公路工地、铁路工地。
市环保局负责人称,施工扬尘排污费按弥补治理成本的原则制定,平均成本为每公斤3元。依据施工扬尘管理等级标准,实施差别化收费政策。
施工扬尘排污费按建设工程施工工地用地面积、单位扬尘排放量、施工工地扬尘排放调整系数和施工工期按月计征。据测算,施工工地每月每平方米排放扬尘0.26公斤。施工扬尘排污费由建设单位(含代建方)缴纳,施工工地所在区县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征收。
此外,公租房建设工程、救灾和抢险工程,以及居民住房建设、装修工地免收施工扬尘排污费。
扬尘排污费具体收费标准
施工工地扬尘管理达到优秀等级标准的,每公斤1.5元
达到达标等级标准的,每公斤3元
不达标的,每公斤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