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屿区按照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要求,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稳步推进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作。秀屿区统筹考虑废弃矿山生态问题的多样性、复杂性、多因性和地域性特征,遵循自然规律,最大限度发挥自然恢复能力,避免过度工程治理,逐个图斑分析研究制定可行的生态修复方案。自去年以来,通过上级验收900多亩。据悉,“十四五”期间秀屿区计划完成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6500多亩。
下一步,秀屿区将采取“双结合”方式,继续稳步推进生态修复治理工作。一是生态修复与生态保护相结合,对自然恢复和已治理的图斑开展核销,同时充分利用专业队伍实地勘察和专家评估成果,指导各地加强重点区域巡查,防止破坏生态行为发生;二是废弃矿山治理和造林绿化治理相结合,统筹实施2024年木兰溪全流域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持续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黄双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