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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焚烧违规运行敲响环保警钟(图)

发布时间:2015-01-16 14:37:10  |   来源:华龙网  |   作者:幽默  |   责任编辑:徐美娟
武汉市锅顶山两个垃圾焚烧厂违规焚烧垃圾,给周边居民带来健康隐患,居民患疾病率大增。对于地方政府在环境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应根据法规依法追究责任。

垃圾焚烧厂 资料图

  2014年底,武汉市锅顶山生活垃圾焚烧厂未通过当地环保部门的环评重新试运行,医废垃圾焚烧厂未达到环保部的安全距离要求持续试运行。1月12日,当地环保部门表示,从正常程序上两个焚烧厂试运行不符合环保法规,但医废垃圾焚烧厂是市政府按“应急避险”要求进行试运行的,而恢复生活垃圾焚烧厂运营是当地迫于垃圾围城的压力。(1月15日新京报)

  武汉这两个垃圾焚烧厂周边,是人口密集地和重要水源地。2013年7月,因锅顶山垃圾焚烧厂存在未经环评验收擅自生产、治污设施未落实等严重违法问题,被要求立即停产整改,未经批准不得生产。2014年底该厂重新试运行时,仍没通过环评。而按照环保部的要求,医废垃圾焚烧的安全距离是800米,锅顶山医废垃圾焚烧厂仅有400米的安全距离。

  对于地方政府在环境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环境保护法》和其他相关法规均有明确的处罚规定,提出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而且,对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这样的追责和惩处机制不可谓不严。在此背景下,为何仍出现垃圾焚烧厂未通过环评就违规运行?这说明一些地方政府在环境保护方面,依然停留在“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上,依然习惯于将行政权力凌驾于法律法规之上。

  武汉两个垃圾焚烧厂的违规试运行,敲响了环境保护的警钟:在环境保护上,法律法规切实管用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要避免垃圾焚烧违规运行的事情再度上演,在完善立法的同时,还需要建立起法律约束的刚性机制,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以环保违法上的“零容忍”,倒逼他们不能也不敢违法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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