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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实施“禁塑令”(图)

发布时间:2015-01-02 07:50:23  |   来源:光明网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相涛
2015年1月1日,在长春市一批发市场内,吉林省工商局执法人员查处违规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对于违反这一规定的企业和个人,将分别处以最高3万元和最高200元的罚款。

  2015年1月1日,在长春市一批发市场内,吉林省工商局执法人员查处违规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当日,《吉林省禁止生产销售和提供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规定》正式实施,规定要求在全省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和提供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塑料餐具;对于违反这一规定的企业和个人,将分别处以最高3万元和最高200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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