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首页 > 环保 > 热点资讯 > 正文

腾格里沙漠污染公益诉讼未被受理 由于不符原告资格

发布时间:2015-08-22 13:22:59  |   来源:人民网  |   作者:金煜  |   责任编辑:贾翔
昨日,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收到了来自宁夏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书,该组织就腾格里沙漠污染事件起诉当地8家企业的公益诉讼未被受理。

  ■ 专家说法

  “当地法院对‘环境保护’理解片面”


资料图

  “法院是不是不想受理,所以找个理由,抠字眼?”这是北京林业大学法学专家杨朝霞听到此消息做出的第一反应,“生物多样性保护当然属于环境保护的概念。”

  中国政法大学环境法学家王灿发也表示,环境保护包含的内容很广,生物多样性保护以及绿色发展的内容都属于环境保护的范围,“法院以不符合主体资格的理由不予受理,这让我很意外,这说明法院对环境保护概念的理解是很片面的。”

  中国环境资源法学会副会长曹明德认为,该法院对环境保护的概念和环保法不熟,“环境保护并不仅仅是这四个字的字面意义,它的含义非常广泛,即包括污染防治,也包括对自然资源、生态、生物多样性的保护,甚至包括气候变化、节约能源等。”

  杨朝霞认为,如果不存在行政干预和地方保护主义的话,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断或者是对环境保护的概念出现了偏差,或者是对公益诉讼较为谨慎,“现在公益诉讼对一些地方法院来说还是陌生的,对新东西有本能的谨慎,怕出事、不敢担责。”

  他也表示,绿发会此前的公益诉讼,包括康菲溢油案都被受理了,其他地方还有从事绿色教育的环保组织提起的公益诉讼也被受理了。而腾格里沙漠污染案如此重大,当地正在追究行政责任,案件却未被受理,有点逆潮流。“现在各方都在推动公益诉讼,法院也要思想解放才行。”

  王灿发表示,虽然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裁定,但绿发会还是有机会的,“如果上级法院能对环境保护的概念有正确的理解,应该是可以被受理的。”

非遗江苏
人文江苏
出行指南针
智慧江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