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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霾污染难固定证据 影响打击效果

发布时间:2015-05-14 11:03:10  |   来源:人民网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崔涛涛
环境污染犯罪近日备受关注,舆论谴责污染企业的同时,法力打击的力度也应该加大,公安机关将进一步改进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保持打击环境污染犯罪的高压态势。

  备受社会关注的腾格里沙漠污染一案近日作出一审判决,污染企业被处罚金500万元,企业法定代表人犯污染环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5万元。

  近年来,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屡见不鲜。2013年云南昆明金沙江小江变“牛奶河”,2014年广东茂名第五中学97名师生吸入受污染空气致身体不适……舆论谴责污染企业的同时,要求严厉打击环境污染犯罪的呼声也不绝于耳。

  “2013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司法解释,降低环境污染犯罪入刑门槛,公安机关加大查处打击力度,目前,环境违法行为屡禁不止问题已得到有效遏制。”5月13日,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剧毒放射性物品安全监管处处长李军刚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一些不法分子为逃避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更加隐蔽,今后仍需要完善机制,强化打击力度。

  41起部级督办案件全侦破

  李军刚介绍说,2014年以来,公安部先后挂牌督办41起案情复杂、环境危害较大的环境污染犯罪案件,全部侦查终结。

  “对环境污染犯罪行为,各地公安机关主动作为、重拳出击,坚决依法严厉打击,侦办的环境污染刑案数量大幅上升。”李军刚说,去年全国共破获环境污染刑案45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8400余人,均为2013年的6倍多。

  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环境保护法,对环境违法适用行政拘留作出明确规定,赋予公安机关环境执法新职责。公安部会同环保部等五部门出台《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列明23种具体违法情形及案件移送要求、程序等,完善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的有效衔接。

  李军刚告诉记者,新环保法实施至今,各地已依法对环保等部门移送的200余起严重环境违法案件中的290余名违法人员予以行政拘留,极大增强了震慑效果。

  设环保警察提高打击能力

  为有力打击环境污染犯罪,公安部指导推动各地不断探索专业队伍建设,目前,河北省、辽宁省、山东省、重庆市均在省级公安机关设立环保总队,北京市公安局在治安总队和各分县局治安支(大)队增设环境犯罪侦查机构,浙江、山东等地积极探索建立环保警务室。

  “有环境安全保卫专门机构的河北、山东等地,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的工作成效明显强于其他地方,破获案件总数占全国的65%以上。”李军刚说。

  同时,公安部联合环保部、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首次举办专题培训班,并于2015年以来多次派员分赴湖北、江苏、天津等地授课,提升各地警方发现和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的能力和水平。

  在此基础上,各地公安机关强化与环保部门的合作,完善机制,积极开展联合执法,扭转以往环保不移案、公安不受案等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的被动局面,推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配合,形成打击合力。

  据介绍,2013年以来,公安机关受理环保部门移送线索,立案侦查环境污染案件超过过去10年的总和。2014年,公安机关会同环保等部门联动执法2.95万次,联合整治突出问题1.29万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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