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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激励各市州治霾 完成目标任务有奖励金500万元

发布时间:2015-03-21 09:07:27  |   来源:中国经济网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刘娟
空气质量年度目标任务激励资金采取“等额预分、据实考核、分档扣收”方式处理,每年初下达500万元统筹用于本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次年,省环保厅考核各市(州)上年空气质量目标任务。


雾霾天必备

  3月20日,省环保厅和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四川省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激励暂行办法》,今年起,我省对各市(州)实施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激励制度,每年初各发放500万元治霾激励资金,年终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市(州),将分档扣收预下达的激励资金。

  根据《办法》,两种情况将给予市(州)政府空气质量激励资金:一是完成省政府下达的PM10年均浓度下降目标任务,视完成情况激励;二是当年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的年均浓度与上年同比有改善,视改善情况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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