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江苏省南通市如皋生态环境局召开2024年第二期新闻发布会,发布《2023年如皋市生态环境质量公报》并答记者问。出席新闻发布会的有南通市如皋生态环境局相关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如皋市人民检察院、如皋市公安局相关领导也应邀出席了本场新闻发布会。如皋市融媒体中心、县域经济报、雉水传媒、通皋日记等多家新闻媒体参加。
近年来,如皋市认真贯彻中央、省、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新要求,在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的同时,更加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奋力谱写和谐共生美丽图景。
坚持稳中求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2023年如皋市稳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环境质量得到显著提升。全年PM2.5平均浓度32.0微克/立方米,变化幅度南通第二,优良天数比例81.6%,省排名第17名;15个市考以上断面优Ⅲ比例达100%,其中碾砣港闸、焦港桥、引河大桥断面水质达Ⅱ类,长青沙饮用水源地和备用水源地水质稳定达Ⅲ类以上;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100%。全市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及环境事件。此外,如皋市还加强了绿色发展和环境执法力度,推动生态文明教育实践活动,形成了全社会共同参与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这一系列措施和成效,彰显了如皋市在稳中求进中不断提升生态环境质量的坚定决心和显著成效。
坚持法治引领,执法司法联动彰显成效。近年来,南通市如皋生态环境局深入践行“两山”理论,积极推进环境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机制。与如皋市公安局、如皋市人民检察院、如皋市人民法院等单位会商,制定了《如皋市生态环境涉嫌犯罪案件联合调查工作机制实施办法》,从分级响应、案件移送、信息共享等方面建立具体衔接机制,强化了案件移送和信息共享,有效提升了办案质效。同时聚焦重点案件,加强部门联动,进一步形成各司其职、相互衔接、协调配合、联动互动的环境保护执法合力,为如皋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坚持部门联动,法治力量筑牢绿色屏障。在生态环境保护的道路上,生态环境部门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携手并进,共筑绿色生态屏障。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刑事检察与公益诉讼职能,实施“三责同追”的“三诉合一”办案模式,严格审查起诉环境资源案件,有效收缴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赔偿金,展现了坚决打击生态环境犯罪的决心。同时,检察机关通过外部联动、多方协作,建立与环保、海事等部门的紧密合作机制,共同发力解决长江船舶污染治理等难题,确保环境安全。公安机关则加强组织领导,以专项行动为重点严厉打击污染环境犯罪,有效遏制了生态环境犯罪势头。多部门形成合力提升公众法治意识,形成全社会共保共治的良好氛围,为实现生态环境质量的持续提升贡献力量。
深化合规监管,护航企业绿色健康发展。近年来,如皋生态环境部门与检察机关紧密合作,共同探索涉企行政合规与刑事合规的创新路径。生态环境部门通过构建“自主合规+涉案合规”齐步走模式,强化普法宣传,拓宽合作平台,着力打造全流程、立体化的企业合规治理体系。而检察机关则围绕“治罪”与“治理”并重的司法理念,开展环境资源领域的企业合规探索,通过实地走访、办案影响评估等方式,指导企业制定合规计划,确保企业合法守规经营。两大部门的协同工作,不仅有效提升了企业的合规经营能力和管理水平,也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南通市如皋生态环境局将坚守“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底线,奋勇争先求突破,坚定信心,勇毅前行,奋勇争先,努力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探索试验、探路先行。(文/于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