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泰州市兴化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兴化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专家评审会。会议邀请3位专家组成专家组对《实施方案》进行评审,兴化生态环境局分管负责人蒋步祥主持会议。
编制单位介绍了我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和编制过程。专家组对《实施方案》进行评审时指出,方案目标明确、内容全面,符合国家“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及江苏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的相关要求。同时立足兴化市现状,提出了“无废城市”建设责任、任务和项目清单,符合兴化市“无废城市”建设的实际需求,一致同意《实施方案》通过评审,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可作为兴化市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的依据。
兴化市发改委、商务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等各有关部门同志结合工作实际和职责,提出各自宝贵的意见建议,为兴化市“无废城市”建设拓宽了工作思路,进一步保证了《建设方案》的内容和质量。
下一步,兴化市将根据评审专家和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实施方案》后按程序报请市政府审议发布,稳步推进我市“无废城市”建设。(图文/兴化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