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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生态环境局:精准营商“辐”务 聚焦项目“辐”导

发布时间:2023-03-24 14:02:01  |   来源:中国网•东海资讯  |   作者:李玺 王昌建  |   责任编辑:DH010
规范环境影响评价中介服务机构执业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中介服务市场环境,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近日,泰州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辐射项目环评管理工作座谈会。

  中国网·美丽江苏讯 为推动第三方环评机构落实责任,切实提高辐射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技术文件编制质量,提高审批效率,规范环境影响评价中介服务机构执业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中介服务市场环境,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近日,泰州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辐射项目环评管理工作座谈会。

  泰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吴小平,辐射处、环评处、科技与监测处、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监测站负责同志及2020年以来在泰州地区开展辐射项目环评编制服务的13家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组织学习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9号)、《关于加强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质量监管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181号)等文件;通报了目前辐射项目环评编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转包挂靠、严格信用管理、严格落实复核抽查工作、严格编制主持人全过程参与和资质管理、加强编制单位能力建设、建立警示约谈制度等相关管理要求。各环评编制单位也介绍了各自辐射环评质量管理的一些经验做法,并对环评审批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会议强调,辐射项目环评编制单位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充分认识抓好辐射项目环评编制质量的极端重要性,对通报的问题要认真梳理,举一反三,查漏补缺,进一步提高辐射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技术文件编制能力,更好地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辐射项目环评审批部门和编制单位要切实做到“五到位”。一是思想认识要到位。环评是生态环境保护的第一道“关口”,审批部门要把好环评准入关,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编制单位要牢固树立诚信、守法服务理念,守住技术关卡。二是质量把关要到位。编制单位要加强行业自律,提高业务能力,主动服务建设单位,进一步提高环评报告编制质量及效率。三是信息沟通要到位。编制单位既要及时与建设单位沟通,督促建设单位履行项目主体责任,又要加强与审批部门沟通,分析解决制约环评审批的关键因素,共同提升环评质量和审批效率。四是监督管理要到位。辐射项目环评审批部门要构建以环评质量为核心、以信用管理为主线、以信息公开为手段、以监督执法为保障的环评质量监管体系,常态化开展规范性检查和质量检查。五是作风转变要到位。辐射项目环评审批部门要主动服务,提前介入,为项目尽快落地开辟绿色通道,实行服务承诺制,自觉接受建设单位、环评机构和群众的监督。(文/李玺 王昌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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