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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禁止区域使用超标排放机械 山西三建集团被行政处罚

发布时间:2021-08-30 16:13:34  |   来源:中国财经  |   作者:李宾 王嘉浩  |   责任编辑:DH010
据晋城市生态环境局消息,山西三建集团有限公司因在晋城市人民政府依法划定的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内,使用超标排放的装载机和平地机被行政处罚。

  中国网财经8月30日讯(记者 李宾 王嘉浩)据晋城市生态环境局消息,山西三建集团有限公司因在晋城市人民政府依法划定的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内,使用超标排放的装载机和平地机被行政处罚。

  据《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显示, 2021年7月7日和8日,晋城市生态环境局对山西三建集团有限公司位于晋城市城区东大街晋城一中门口的工地内机械进行检测,发现正在使用的1辆装载机烟度平均值为1.84m-1,限值标准≦0.5m-1;1辆平地机烟度平均值为3.02m-1,限值标准≦0.5m-1,两辆机械在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内超标排放情况,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晋城市生态环境局决定对其采取罚款一万元的行政处罚。

  中国网财经注意到,因机械存在超标排放情况,去年8月12日,晋城市生态环境局还对其进行罚款五千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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