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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江钢铁遭通报:篡改、伪造监测数据 法院判处罚金800万元

发布时间:2021-07-27 17:36:06  |   来源:中国财经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DH010
据生态环境部微信公众号消息,生态环境部今日公布了6个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弄虚作假查处典型案例。其中,江苏镇江丹阳龙江钢铁有限公司(简称“龙江钢铁”)因篡改、伪造监测数据被点名

  中国网财经7月27日讯 据生态环境部微信公众号消息,生态环境部今日公布了6个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弄虚作假查处典型案例。其中,江苏镇江丹阳龙江钢铁有限公司(简称“龙江钢铁”)因篡改、伪造监测数据被点名。

龙江钢铁遭通报:篡改 伪造监测数据 法院判处罚金800万元

龙江钢铁遭通报:篡改 伪造监测数据 法院判处罚金800万元

截图来源:生态环境部微信公众号

  据了解,2018年6月,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江苏省开展“回头看”工作期间,发现龙江钢铁烧结厂废气自动监测数据涉嫌造假。

  经查,为降低生产成本,逃避环保监管,龙江钢铁负责生产的副总经理卓某多次授意烧结厂厂长李某、副厂长曹某,要求自动监测设备运维公司南京月半口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技术人员吴某透露系统管理员账户密码、传授篡改方法,指使工人修改烟气自动监控设备斜率和截距值,篡改自动监测数据,导致二氧化硫排放自动监测数据严重失实。

  原丹阳市环境保护局对该公司处罚款100万元。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于2021年1月18日以污染环境罪,判处龙江钢铁罚金人民币800万元;判处卓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2万元;判处李某、龙江钢铁环保部门负责人张某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判处曹某、吴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万元。

  天眼查显示,龙江钢铁成立于2003年7月18日,注册资本12398万美元,实缴资本12023万美元,经营范围包括:钢坯、建筑用带肋钢筋、棒材生产;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钢渣、水渣销售,生产建筑用钢材、型材、管材,上述产品的设计、研发和信息技术服务等。香港钱隆有限公司是其大股东,持股比例为6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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