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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环境日 江苏检察机关四大专项行动助力生态环境资源保护

发布时间:2021-06-05 10:13:11  |   来源:中国网•东海资讯  |   作者:李昌桂 刘元华  |   责任编辑:DH019
今天是世界环境日,今年的主题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6月4日,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江苏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王方林通报了全省检察机关保护生态环境资源工作情

世界环境日 江苏检察机关四大专项行动助力生态环境资源保护

  中国网·美丽江苏讯 今天是世界环境日,今年的主题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6月4日,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江苏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王方林通报了全省检察机关保护生态环境资源工作情况。特别邀请了江苏省人大代表、南京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站长、党总支书记、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王合生进行点评。省检察院宣传教育处处长李建奇主持会议。

  开展四个专项行动全面保护生态环境资源

  王方林介绍,2020年以来,江苏省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高检院决策部署,将服务长江经济带发展、污染防治攻坚、保护长江生态资源环境,作为检察工作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的重中之重,严厉打击各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着力推进生态环境修复,共批准逮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281件464人,提起公诉1832件4018人,立案办理生态环境领域民事公益诉讼590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158件。

世界环境日 江苏检察机关四大专项行动助力生态环境资源保护

  王方林表示,全省检察机关把保护生态环境资源作为服务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聚焦重点难点,开展了四个专项行动。检察机关认真践行“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指示精神,贯彻落实长江“十年禁渔”要求,积极开展打击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2020年以来,共对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批准逮捕37件61人,提起公诉618件1232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85件,放生各类鱼苗100余万尾。为护航“美丽江苏”建设。省检察院先后下发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等通知,部署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2020年以来,共对污染环境犯罪批准逮捕113件196人,提起公诉319件934人。通过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程序督促回收或清理危险废物3.7万余吨,既有效惩治了环境犯罪,又推动了环境领域社会治理和生态修复。守护国有矿产资源,全省检察机关高度重视非法采矿案件办理,深挖案件背后保护伞,及时移送职务犯罪线索,确保全链条打击效果。2020年以来,共对非法采矿采砂案件批准逮捕82件148人,提起公诉226件582人,通过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挽回国家损失400余万元。为保护生物多样性全省检察机关开展打击危害野生动物专项行动。2020年以来,共对各类危害野生动物案件审查逮捕44件53人,提起公诉585件1268人。常州市检察院与相关职能部门联合会签《关于建立野生动物全流程保护的实施意见》,强化对野生动物的保护。

  建立四项有效机制探索生态保护江苏经验

  王方林介绍,江苏检察机关开展生态环境资源工作积极创新,对省级以上挂牌督办的破坏环境资源案件,明确要求基层院检察长、分管检察长带头办理,省、市检察院专人阅卷审查并跟踪指导督办,基层检察院在各诉讼节点必须上报进展情况, 确保案件办理效果。2020年以来,高检院、省检察院共挂牌督办污染环境案件17件,省检察院先后对40余件案件进行指导把关,为基层办案提供强有力支持。着眼协作配合,建立跨区域协同办案机制,加强江浙沪皖省际检察合作,印发《长三角区域检察协作工作办法》《关于依法全面充分履行检察职能 为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加强黄(渤)海沿岸6省(市)15市检察协作,共同签署《黄(渤)海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跨区域检察协作框架协议》。同时加强江苏沿江八市、里下河地区等检察机关生态保护司法协作,确立了涵盖跨区域案件管辖、执法司法信息互通、跨区域重大案件会商等10项机制。此外,全省均建立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参与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徐州市检察机关依法办理河湖生态保护公益诉讼案件19件,拆除河湖沿岸违建0.23万平方米,整治河道120余公里,清理河底淤泥220余万平方米,恢复堤滩面积2400亩,辖区内河流湖泊保护工作取得较好效果。全省检察机关建立“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 机制,坚持打击犯罪和生态修复并重, 注重办案方式和效果,在促使被告人认罪服法的同时,及时采取各种措施促进生态环境修复。2020年以来,共提出污染防治检察建议1689份,有效促进生态环境领域治理工作。并围绕黑恶犯罪破坏矿产资源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报告,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助推全省开展长江河道采砂管理统一清江行动、长江河道采砂船管理集中执法专项行动,长江流域非法采矿综合治理取得阶段性实效。

世界环境日 江苏检察机关四大专项行动助力生态环境资源保护

  会上,省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主持工作)柳慧敏对发布的8个生态环境资源典型案例作简要介绍,省检察院第七检察部副主任刘丹现场答记者问。徐州铁路运输检察院副检察长张长征,淮安市清江浦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张韬介绍了所办案件的效果情况。

  江苏省人大代表、南京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站长、党总支书记、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王合生进行专业点评,王合生表示,无论是整体推进,还是个案展现,无论是严厉打击,还是宽严相济,无论是公益诉讼,还是督促纠正,江苏检察官们的的确确是在自己的岗位为保护生态环境资源而默默奉献,并做出了应有的成绩。在新闻发布会上,在听完一件件生动鲜活的典型案例后,王合生高度赞扬了江苏检察干警服务和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的执着和担当,为检察机关保护生态环境资源工作连连点赞。

  据悉,江苏省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先后召开九次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以及中央、省委、省人大关于长江“十年禁渔”、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研究部署生态环境资源检察工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资源办案队伍建设,建立干部交流任职机制,与省生态环境厅互派两人任职交流,从基层检察院挑选14名业务骨干到省检察院挂职交流。组建司法鉴定联合实验室专家库、办理环境资源案件检察人才库,确立专门人才40余人。1个办案团队荣立高检院二等功,2个办案团队,5名个人受到表彰。1起案件入选高检院环境资源类指导性案例,5起案件入选高检院环境资源类典型案例。下一步,江苏检察机关将继续认真贯彻省委和高检院决策部署,常态化开展生态资源环境保护工作,深化协作机制,加强专业化建设,积极履行检察职责,为生态资源环境保护发展贡献检察力量。(文 李昌桂 刘元华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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