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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许可条例》施行 无证、违法排污29种行为将遭“最严罚单”

发布时间:2021-03-16 18:52:29  |   来源:中国网·美丽无锡  |   作者:环轩 谊磊  |   责任编辑:DH020
本月起,《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正式施行,并首次就强化排污单位主体责任作出了明确规定。无锡市生态环境局提醒广大依照法律规定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事业单位和其

  中国网·美丽无锡讯 本月起,《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正式施行,并首次就强化排污单位主体责任作出了明确规定。无锡市生态环境局提醒广大依照法律规定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必须按证排污、按证监管,做到管理规范、自觉守法。如违法排污或无证排污,必将受到严惩。

  据了解,《条例》中明确规定排污单位不得无证排污,实施按证排污和按证管理。排污许可采取分类管理模式,排放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产生工业固废的排污单位,以及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这4类主体应申请排污许可证。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或者对环境的影响程度较大的排污单位,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或者对环境的影响程度都较小的排污单位,实行排污许可简化管理。对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和对环境的影响程度都很小的排污单位,应当填报排污登记表,不需要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

  无锡市生态环境局环评处处长刘鑫表示,此次《条例》还对排污单位无证排污,违法排污等29种违法行为分别设置了相应的罚则,对违反《条例》依法应予拘留,或者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违法行为,作出了衔接性的规定。对技术机构弄虚作假的,作出了实施信用约束和从业禁止的规定。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的5种行为,规定了相应的政务处分。

  据了解,无锡较早就启动了排污许可申领、登记等相关工作。目前,无锡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已核发5000多张排污许可证,30000多家企业完成排污许可登记工作,基本实现排污企业申领登记的全覆盖。(环轩 谊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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