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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江都再携手成立南水北调东线源头生态保护联盟

发布时间:2020-11-10 13:11:08  |   来源:中国网•东海资讯  |   作者:方圆 红伟 闵成  |   责任编辑:DH020
11月9日,江都检察院携手如皋法院举行南水北调东线源头生态保护联盟室外宣传倡议活动暨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南水北调东线源头生态保护联盟工作方案》。

如皋·江都成立南水北调东线源头生态保护联盟

  中国网·美丽江苏讯 11月9日,江都检察院携手如皋法院举行南水北调东线源头生态保护联盟室外宣传倡议活动暨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南水北调东线源头生态保护联盟工作方案》。江都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旭和如皋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顾雪红及江都10家行政单位、乡镇政府相关负责人出席发布会。这是继2019年如皋·江都成立首个跨区域生态环境资源协同保护机制后,专门针对南水北调东线源头保护的有力举措。

如皋·江都成立南水北调东线源头生态保护联盟

如皋·江都成立南水北调东线源头生态保护联盟

如皋·江都成立南水北调东线源头生态保护联盟

  如皋法院、江都检察院、公安局、生态环境局等12家单位发起成立南水北调东线源头生态保护联盟,并向社会公布《工作方案》。《方案》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四个坚持”和“三个强化”。坚持共保联治,加强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交流协作,坚持全民共治,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坚持生态修复。创新执法、司法模式,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和南水北调东线系统性着眼,统筹水林田湖草等生态要素,实施好生态修复和环境保护工程。坚持依法行政。守法律、讲规矩、重程序,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南水北调东线源头生态文明建设。坚持司法保障。严格公正司法,有效打击破坏生态文明建设的行为,监督强制各类主体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的义务与责任。

  在凸显“四个坚持”以外,还体现了“三个强化”,强化南水北调东线源头水资源保护。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强化南水北调东线源头生态保护与修复。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

如皋·江都成立南水北调东线源头生态保护联盟

  据了解,自江苏法院对环境资源审判实行“9+1”改革模式以来,江都检察院积极探索生态环境资源协同保护有效途径。2019年9月11日,与如皋法院及江都6家行政执法单位联合会签《关于构建生态环境资源协同保护机制的实施意见》,建立了全省首个跨区域生态环境资源协同保护机制。

  “此次成立南水北调东线源头生态保护联盟是在去年协同保护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衔接执法、司法程序,统一执法、司法尺度,以便更好地打造南水北调清水源头,确保一江清水向北流。”江都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周晓琴表示。(方圆 红伟 闵成)

编辑:丛远华 李晓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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