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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上市公司蓝丰生化拖延环保罚款274万!强制执行被撤回

发布时间:2019-09-20 14:20:45  |   来源:中国财经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DH020
位于江苏新沂的上市公司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因多项环境违法行为受到当地环保部门行政处罚,涉及罚款274万元,但该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履行义务

  位于江苏新沂的上市公司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蓝丰生化”)2018年因多项环境违法行为受到当地环保部门行政处罚,涉及罚款274万元,但该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履行义务,新沂市生态环境局今年4月份提请法院强制执行。9月9日,蓝丰生化董秘陈康告诉人民网,该强制执行案件已经被新沂市生态环境局申请撤回。

  2018年7月13日,新沂市环保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蓝丰生化多项环境违法行为主要包括: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新建一套光气造气系统;异菌脲、(高效)氯氰菊酯、环嗪酮、制剂、甲基硫菌灵、丁硫克百威、氯甲酸甲(乙)酯、光气项目生产能力增加30%以上,发生重大变动,未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除菌剂生产车间污水收集池未采取集中收集处理等措施控制、减少气态污染物排放。该局依法对蓝丰生化作出罚款254万元及逾期每日加处3%的处罚决定。

  同期另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还显示,蓝丰生化被发现存在危险废物无危险废物识别标志,部分废活性炭、废油、废劳保等危险废物产生后未申报产生量的违法事实。新沂市环保局依法作出罚款20万元及逾期每日加处3%的处罚决定。

  上述两项处罚的金额合计达274万元,但蓝丰生化在法定期限内既没有申请行政复议,也没有提起行政诉讼,更没有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书所确定的义务。2019年4月17日,新组建成立的新沂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向当地法院提起了强制执行的申请。4月22日,新沂市法院审理后作出了准予强制执行的裁定。

  按照蓝丰生化的回应,该强制执行案件后又被新沂市生态环境局申请撤回。对此,新沂市生态环境局相关人士表示,因蓝丰生化经营困难,企业资金紧张,而此前新沂市政府还欠蓝丰生化一笔欠款,二者金额相差不大,经过“协调”,蓝丰生化因环境违法而被处罚的罚款及每日3%加罚的滞纳金总计约400余万元,以新沂市政府的欠款进行相抵,目前内部抵款流程已经基本走完。“鉴于此,我们才撤回了强制执行申请。”该工作人员表示,无论以哪种方式履行行政处罚决定,蓝丰生化的环境违法事实是不会改变的。

  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的,属于应当立即披露的重大事件。值得注意的是,2019年1月8日,蓝丰生化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3月20日,蓝丰生化时任总经理刘宇因内幕交易涉嫌信披违规受到过证监会的处罚,而在8月29日最新的公司公告中蓝丰生化称仍未收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调查意见或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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