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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北京宏福华信混凝土公司被罚款6万元

发布时间:2019-01-28 17:47:39  |   来源:千龙网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许蓉
日前,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开出的京环保监察罚字〔2018〕1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宏福华信混凝土有限公司因违反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被罚款6万元。

  日前,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开出的京环保监察罚字〔2018〕1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宏福华信混凝土有限公司因违反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被罚款6万元。

  京环保监察罚字〔2018〕1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市环境保护局于2018年11月11日对北京宏福华信混凝土有限公司进行了调查,发现该单位厂区东北角露天存放大量沙子,周围未设置围挡也未进行苫盖。

  该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北京市环境保护局责令其三日内改正,并处以六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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