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洱海违建和违规餐饮客栈侵占湖滨带

发布时间:2018-10-23 14:04:17  |   来源:新京报  |   作者:邓琦  |   责任编辑:许蓉
昨日,中央环保督察组向云南反馈“回头看”以及专项督察意见时指出,云南一些地方和部门政治站位不高,生态破坏问题突出。其中,洱海违章建筑和违规餐饮客栈侵占大量洱海湖滨带,损害

  昨日,中央环保督察组向云南反馈“回头看”以及专项督察意见时指出,云南一些地方和部门政治站位不高,生态破坏问题突出。其中,洱海违章建筑和违规餐饮客栈侵占大量洱海湖滨带,损害洱海生态环境。

  违规调整保护区为开发让路

  2018年6月5日至7月5日,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对云南省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针对九大高原湖泊环境问题统筹安排专项督察,并形成督察意见。昨日,正式向云南省反馈。

  督察组指出,云南省部分地区和部门对高原湖泊保护治理的紧迫性、艰巨性、长期性认识不足,工作开展不平衡或抓得不够紧,导致部分重点项目进展滞后。

  截至2018年5月,洱海、滇池、杞麓湖等三个流域高原湖泊治理“十二五”规划项目完工率均未达到90%的要求,滇池流域完工率仅77%。中央投资2200万元、计划于2011年投运的玉溪市通海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截至“回头看”时仍未建成。2016年和2017年,除泸沽湖和抚仙湖外,其余7个高原湖泊水质均未达到水环境功能区要求。

  其次,部分自然保护区“管而不严”、生态破坏问题依然突出。据省林业部门数据,全省65个自然保护区中仍有142处违法违规设施或建筑没有完成整改。现行有关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尚未修订,其中自然保护区调整权限等部分条款与上位法相冲突。2010年以来,楚雄州政府先后8次违规调减三峰山、恐龙河等5个州级自然保护区范围,为开发建设风电场、公路、水库等建设项目让路,缩减保护区面积达591公顷,至今未得到整改。

  “口头上积极整改,行动上却打折扣”

  重金属污染是云南省面临的突出环境问题,也是2016年督察重点关注问题。但督察发现,有关地方和部门重视不够,口头上积极整改,行动上却打折扣。

  整改任务较重的曲靖、红河等市(州)党委、政府没有履行好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而是简单将整改任务转交区县。文山州直至“回头看”进驻前才成立历史遗留砷渣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会议就将整改完成时限从2018年底延长至2020年底,80万吨历史遗留砷渣无害化处置进展缓慢。红河州建水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放马坪货场环境违法行为长期失察,致使5000余吨铅锌冶炼废渣露天堆存,环境风险突出。

  督察还发现,当地对有色金属行业发展粗放和污染严重问题办法不多、用力不够、能拖则拖,全省173家规模以上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企业中,仅有15家纳入符合行业规范条件公告;而规模以下企业违法改扩建、违法排污等行为屡禁不止。

  督察强调,云南省委、省政府应根据督察反馈意见,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国务院。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问题1

  洱海水质呈下降趋势

  洱海位于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为全省第二大淡水湖,是苍山洱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大理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数据显示,洱海水质近年来呈下降趋势。2017年,洱海部分污染物年均浓度较2015年上升,其中总磷上升27%,化学需氧量上升11%,总氮上升10%,综合营养状态指数上升8%,藻类细胞数上升68%,高锰酸盐指数上升9%。2016年和2017年,洱海水质类别均评价为Ⅲ类,连续两年未达到水环境功能区Ⅱ类水质要求。

  2016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指出,云南省对高原湖泊治理保护的长期性和复杂性认识不足,工作系统性和科学性不够,部分政策措施没有严格落实,规划目标未能如期实现。部分湖泊“边治理、边破坏”“居民退、房产进”,群众反映强烈。

  其中,大理州等地部分自然保护区及重点流域存在违法开发建设问题。云南省督察整改方案明确,严格贯彻执行《洱海保护管理条例》,强力整治洱海流域农村建房和餐饮客栈经营活动,积极规范和引导洱海流域旅游产业发展,遏制洱海水质高锰酸盐指数上升的趋势。

  2018年4月,云南省督察整改落实进展情况反映,2017年4月大理州开启洱海保护治理抢救模式,对洱海流域排查出的违章建筑进行了整治,对核心区内的餐饮客栈进行关停整顿,并加快洱海环湖截污一、二期工程建设。

  问题2

  洱海流域旅游发展无序

  督察组发现,洱海周边旅游发展管控不到位。大理州“十二五”“十三五”涉及洱海流域旅游产业发展规划,未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州政府存在违规审批旅游规划的情况。2016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指出的“苍山洱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没有依法报批旅游发展规划,在保护区范围内开展旅游活动”问题,至“回头看”进驻时尚未整改。大理市、洱源县组织编制的多项旅游发展规划未充分考虑环境承载力,部分项目与洱海保护要求不符,洱海流域旅游发展处于无序状态。

  其次,洱海流域非煤矿山破坏生态。经排查,洱海流域内57家非煤矿山中,有9家违法生产、27家取缔关停不彻底、19家未开展生态恢复或恢复效果差。大理市政府出台的《大理市关于来料加工企业的处置意见》,将整治企业恢复生产的审核把关权限下放至乡镇,致使本该彻底关停取缔的非法企业得以“死灰复燃”。大理市瑞泽建材厂凤翥页岩矿等企业,在已责令关停的情况下,长期以来料加工之名行违法生产之实,以清理山体塌方为由擅自私挖盗采。大理市创世新型页岩砖厂等企业,在未办理水土保持、环保等手续的情况下长期违法生产,对环境保护部门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的要求置若罔闻。

  问题3

  对洱海违建执法不严

  督察组通报,2013年至2016年,洱海流域餐饮客栈出现“井喷”,大理州、市(县)两级政府及市场监管等部门重视不够,对违法建设问题执法不严,监管不力。截至2017年4月,洱海流域核心区内共排查在建违章建筑1084户、餐饮客栈2498户,其中1947户证照不齐。违章建筑和违规餐饮客栈,侵占大量洱海湖滨带,损害洱海生态环境。

  督察组认为,大理市擅自允许在洱海保护控制区对农村个人住房进行改建、重建或拆旧建新,违反《洱海海西保护条例》和《洱海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2015年、2016年大理市审批环洱海拆旧建新高达4713户,为餐饮客栈无序发展推波助澜,导致大量生活污水直排环境。

  2016年6月,大理创新工业园区发改局在未查明企业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的情况下,为大理市瑞泽建材厂页岩实心砖生产项目出具《投资项目备案证》,工作不严不实。该厂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于2017年4月擅自恢复生产,但大理市国土、林业、环保等部门及凤仪镇政府没有及时制止。洱源县小水坝石料加工有限公司石灰岩矿涉嫌私挖盗采,但洱源县政府及国土等部门长期监管失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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