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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第一部环境保护条例即将出台实施

发布时间:2018-05-11 14:27:16  |   来源:中国江苏网  |   作者:田庆伍  |   责任编辑:顾志鸿
古黄河、马陵河、西民便河是宿迁市的主要河流,对于宿迁市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近年来,相对于区域经济快速增长、人口总量扩大

  5月10日上午,记者从宿迁市政府五届二十六次常务会议上获悉,《宿迁市古黄河马陵河西民便河水环境保护条例(草案)》已被宿迁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按照法定程序报市人大后,即将出台实施。这是宿迁市第一部环境保护条例。

  古黄河、马陵河、西民便河是宿迁市的主要河流,对于宿迁市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近年来,相对于区域经济快速增长、人口总量扩大、城镇化率不断提高,对三条河的水环境保护工作却相对滞后,在管理体制、考核机制和水污染防治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为有效解决问题,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三条河的水环境保护工作,市人大将《宿迁市古黄河马陵河西民便河水环境保护条例》列入了2018年立法计划,后经市相关部门反复审核修改,形成了《宿迁市古黄河马陵河西民便河水环境保护条例(草案)》。

  据了解,《宿迁市古黄河马陵河西民便河水环境保护条例(草案)》明确了加强三条河水环境保护的八种禁止行为,即禁止在三条河及其支流河道沿线两侧500米(含)范围内设置有毒有害化学品仓库;禁止在三条河及其支流河道内、岸坡或大堤上从事畜禽养殖;禁止在河道堤岸坡脚向外延伸500米(含)范围内从事规模化畜禽养殖;禁止利用河道从事围网养殖;禁止在岸坡和大堤种植农作物;禁止在河岸或者水体内洗刷车辆或者其他有污染的器具物品;禁止向河道或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镇垃圾和其他废弃物;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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