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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徐州市区建成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覆盖率将达到40%

发布时间:2018-01-22 14:03:43  |   来源:中国江苏网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顾志鸿
1月19日,市政府召开全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推进会,通报了我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开展的情况,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部署。按照计划,今年市区建成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覆

  1月19日,市政府召开全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推进会,通报了我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开展的情况,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部署。按照计划,今年市区建成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覆盖率将达到40%,2020年全市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将达到98%以上。

  2017年3月,我市按照国家和省政府要求,研究制订了《徐州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各县(市)、区、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排定年度实施计划,细化责任分解,着力推进落实。

  按照省、市方案要求,我市市、县两级基本完成了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餐厨废弃物处理和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等3个规划的编制。围绕“近期大分流、远期细分类”工作思路,市区餐厨垃圾处理厂一期工程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日处理餐厨废弃物达到200余吨;第二焚烧发电厂项目已于去年10月底完成社会投资人招标工作,江苏宇鑫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已具备生产条件;市、区两级结合文明城市创建、老旧小区改造,在主次干道投放分类果皮箱5480组,在居民小区增配分类垃圾桶1.5万个,市区15个分类示范小区、211个试点小区硬件设施投放基本到位,分类设施综合覆盖率达到27%左右;省政府下达的每县(市)两个分类示范小区和沛县大屯、睢宁县双沟两个分类试点乡镇目标任务进展良好;各县(市)建成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覆盖率基本达到省要求15%的年度目标任务。

  “尽管我们在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中做了一些探索,取得了长足进步,但仍存在合力推进机制不够健全、分类处理设施建设进度需要进一步提高等问题。”市城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我市要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强化责任,狠抓关键环节,着力解决制约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的瓶颈问题,形成强大合力,确保省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保质保量完成。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2018年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具体工作包括实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市区建成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覆盖率达到40%,各县(市)建成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覆盖率达到30%。市区建成分类示范小区15个,分类试点小区累计269个,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单位达到479个;新增公共区域分类投放设施770个;市区牌楼、黄山、翟山街道办事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覆盖率达到70%以上;各县(市)完成各自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规划要求的试点数量。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全市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镇村全域覆盖的镇达到10个,其中丰县、邳州、新沂、贾汪各1个,睢宁两个,沛县4个。

  全面提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市区第二生活垃圾焚烧厂、新沂生活垃圾焚烧厂、邳州生活垃圾焚烧厂(二期)开工建设;睢宁生活垃圾焚烧厂建成投运;市雁群垃圾填埋场联合堆高(三期)和新建库区、丰县应急填埋场、沛县飞灰填埋场、雎宁生活垃圾填埋场、邳州飞灰填埋场建成投运。

  加快餐厨废弃物处理设施建设。市区餐厨废弃物处理厂(二期)、沛县餐厨废弃物处理厂建成,丰县、睢宁、新沂餐厨废弃物处理厂全面开工,邳州餐厨废弃物处理厂完成前期工作。

  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市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建成投运,丰县、沛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完成建设,睢宁、邳州、新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开工。

  提高可回收物利用水平。各县(市、区)分别建成1座大件垃圾和可回收物分拣中心。

  规范设置有害垃圾暂存点。各县(市、区)分别建成1座有害垃圾暂存点。

  合理布局园林绿化和农贸市场等有机易腐垃圾处理设施。市政园林绿化垃圾就地处理设施达到20处,农贸市场有机易腐垃圾就地或相对集中处理设施达到9处。各县(市)完成园林绿化、农贸市场处理设施各1处。

  我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有效建立,市区建成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覆盖率达到70%,各县(市)建成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覆盖率达到60%。全市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8%以上,焚烧率占比达到85%以上。各县(市)餐厨废弃物处理全面覆盖,市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全面建成。

  采访中记者还了解到,为了今年具体工作的全面落实及促进总体目标的实现,我市将采取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和部门职责、强化资金投入和政策支持、强化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强化宣传教育和共同参与等措施着力推进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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