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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海门强化治理 取缔偷排漏排粪污养殖场

发布时间:2017-08-25 13:46:20  |   来源:人民网  |   作者:杨晨  |   责任编辑:DH011
日前,市政府办公室下发《畜禽养殖粪污治理设施建设市级验收办法优化调整意见》,要求通过优化财政资金补贴、简化验收程序、强化组织推动等一系列措施,推动我市畜禽养殖粪污治理

  日前,市政府办公室下发《畜禽养殖粪污治理设施建设市级验收办法优化调整意见》,要求通过优化财政资金补贴、简化验收程序、强化组织推动等一系列措施,推动我市畜禽养殖粪污治理再上新台阶。

  在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上,各地要根据《海门市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南通市规定的技术指标,严格对照养殖场(户)申请承诺、村初审、区镇站审核、区镇政府复核、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等程序,尽快制定完善当年纳入治理范围养殖场(户)的“一户一方案”。方案编制时将“零排放、不污染、粪污资源合理利用”作为最终惟一指标。

  对完成治理整改申请验收的养殖场(户),各地要组建区镇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达标验收组,逐户进行达标验收。验收时,要对建设工程和设备采购使用的完成情况、实际资金投入量和财政应当补贴资金额、实施结果的绩效等进行核定,对存在粪污污染、漏排、偷排、直排的坚决取缔。

  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会同市相关部门进行市级核查验收。市级核查内容主要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目标指标实现情况、治理建设工程等。市级核查未通过的,区镇要责令养殖场(户)进行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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