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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县建立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机制

发布时间:2018-07-26 09:54:12  |   来源:新华日报  |   作者:刘宗志 李先昭  |   责任编辑:许蓉
美丽丰县 丰县纪委监委日前对被撤销党内职务和行政降级以上的15名受处分人员开展回访教育,实时了解受处分人员的思想状况、现实表现,杜绝违纪问题死灰复燃,体现出纪检监督的严管厚爱

  丰县纪委监委日前对被撤销党内职务和行政降级以上的15名受处分人员开展回访教育,实时了解受处分人员的思想状况、现实表现,杜绝违纪问题死灰复燃,体现出纪检监督的严管厚爱。

  为切实做好执纪审查“后半篇文章”,丰县纪委监委经过调研探索,创新出台《丰县纪检监察机关回访教育暂行办法》,建立对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及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处置的党员和监察对象的回访教育机制,实现回访教育制度化、规范化。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回访教育机制实行全程痕迹化管理,对彻底改正错误且工作能力突出的,积极向组织部门举荐,按照规定正常使用;对屡教不改、继续犯错者,及时报告、及时处理。回访教育使一批受处分的党员干部厘清观念,走出“干多错多、干少错少、不干不错”的思想误区,打消他们怕触“红线”、踩“底线”的顾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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