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首页 > 美丽阜宁 > 正文

阜宁县养老金调整发放到位 惠及5万名企业退休人员

发布时间:2018-08-14 14:45:48  |   来源:中国江苏网  |   作者:邓海艳 吉晨 陆燕铃  |   责任编辑:秦玉莹
经阜宁县政府批准同意,今年阜宁县对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在2017年12月31日前办理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手续的人员,从今年1月1日起上调基本养老金,并于7月份全部调整补发到

  经阜宁县政府批准同意,今年阜宁县对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在2017年12月31日前办理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手续的人员,从今年1月1日起上调基本养老金,并于7月份全部调整补发到位,惠及5万名企业退休人员。

  根据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普调办法由固定额、与缴费年限分段挂钩和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三部分组成。其中,固定额部分是每人每月增加34元,与缴费年限分段挂钩是本人缴费年限15年及15年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1.7元;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2.7元;25年以上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9元;按缴费年限月增加额不足25.5元的,按25.5元增加。

  此外,继续对高龄企业退休人员适当增发养老金,2017年12月31日年满70、75和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发25元、35元和45元,相应年龄段的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发15元、25元和35元。

非遗江苏
人文江苏
出行指南针
智慧江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