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4日是第六个“国家宪法日”。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设立国家宪法日,也是让宪法思维内化于所有国家公职人员心中。权力属于人民,权力服从宪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
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是要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全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农发行金乡县支行 黄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