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扩大证券公司融资渠道
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7月1日晚间表示,证监会将进一步扩大证券公司融资渠道,具体措施包括扩大券商短期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和允许券商开展融资融券收益权资产证券化业务。张晓军说,前期有20家证券公司开展了发行短期公司债券试点,效果较好,因此,证监会1日决定,试点扩大到所有证券公司,允许其通过沪深交易所、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等交易场所发行与转让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
他表示,根据证监会发布的《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允许证券公司开展融资融券收益权资产证券化业务,进一步拓宽证券公司融资渠道,确保证券公司业务稳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