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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退市配套规则发布 主动退市重上市受优待

发布时间:2015-01-31 20:51:15  |   来源:中国经济网  |   作者:朱宝琛  |   责任编辑:杨振鹏
深交所相关负责人指出,上市公司退市制度是资本市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制度,本轮退市制度改革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和常态化的原则,进一步丰富了退市内涵。

  值得注意的是,上交所对主动退市公司申请重新上市规定了一定的多项“优待”措施:在申请间隔期方面,主动退市公司可以在退市后随时申请重新上市;在申请文件方面,公司认为相关申请文件不适用的,可以向上交所申请免于提供;在审核程序方面,上交所作出是否同意公司重新上市决定的时间减半,由常规的六十个交易日缩短为三十个交易日。

  上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上市公司因重大违法被强制退市具有突发性强、违规行为恶劣、情节严重等特点,对投资者利益和市场发展的危害程度最高。为提高重大违法公司的违规成本,维护良好的市场环境,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对于重大违法退市公司申请重新上市的,上交所设置了受理其重新上市申请的前置条件。

  深交所相关负责人指出,上市公司退市制度是资本市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制度,本轮退市制度改革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和常态化的原则,进一步丰富了退市内涵,在重大违法公司强制退市等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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