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首页 > 财经 > 证券 > 正文

三大退市配套规则发布 主动退市重上市受优待

发布时间:2015-01-31 20:51:15  |   来源:中国经济网  |   作者:朱宝琛  |   责任编辑:杨振鹏
深交所相关负责人指出,上市公司退市制度是资本市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制度,本轮退市制度改革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和常态化的原则,进一步丰富了退市内涵。

  对重大违法退市公司申请重新上市设置前置条件

  为进一步完善退市工作机制,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沪深交易所分别对《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实施办法》、《退市整理期业务实施细则》、《风险警示板股票交易暂行办法》三项退市配套规则进行了修订,并于1月30日对外发布实施。

  上交所相关负责人介绍,修订后的《重新上市办法》针对不同情形退市公司,在重新上市的申请程序、申请文件等方面作出了差异化安排:一是根据不同的退市情形,规定不同的重新上市申请间隔期;二是对重大违法退市公司申请重新上市,特别规定了严格前置条件;三是对于主动退市公司申请重新上市和被“错判”重大违法的退市公司恢复上市地位,《重新上市办法》在申请文件、审核程序、重新上市后的交易安排等方面进行了一定简化和差异化安排。

非遗江苏
人文江苏
出行指南针
智慧江苏